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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 蠢货白痴(第1页)

三天后,京城整个上流社会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收到了宴会邀请。

时家那封烫金邀请函送到时铭手里时,他正在饭桌上跟宁言打电话。

今天是他回家跟时家人一起吃饭的日子,考虑到时柠这两天疯的厉害,连他说宁言可能喜欢男人都不在乎了,时铭决定还是让宁言多少收敛点。

“你不用每天给她送饭,一顿不吃又饿不死她。”

时铭不好直接说我妹可能看上你了这种话,拐弯抹角地说,“还有你去她学校尽量穿邋遢点,一群青春期的,你还男女通杀,让人家老师少给他们操点儿早恋的心吧。”

宁言应该是已经出门了,电话那边有汽车鸣笛的声音,他在风声里笑着说:“那可不行,我得给你妹长脸,穿邋遢了她脸往哪儿搁?时铭,你看你就一点不懂青春期小女孩儿的心思。”

“……”

对,你懂,刚见了一面就让她对你念念不忘。

“放心吧,我会注意分寸的,明天我穿恶心点。”

他说的恶心应该是指老汉衫配大裤衩,还有典型的大拖鞋。

好久以前喻黎介绍他们四个认识的时候,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宁言在大排档请的啤酒烤串。

林放那嘴巴是一点都不惯着,面露恶寒直言吐槽:“好歹毒,好恶心的穿搭!”

宁言的钝感力比喻黎还要强大,闻言哈哈笑了几声。

换了时铭被这么说绝对掀桌子,再把饭扣在林放的头上,但宁言似乎还担忧自己真的让人不舒服了,抽空去换了件衣服。

然后直接闪瞎了几人的狗眼。

——西装香水,玫瑰袖扣,他仿佛把刚刚那个人直接杀了。

后来相处久了就逐渐发现,宁言是个很神奇的人,从外表到性格,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矛盾割裂的美感。

对待朋友像个迟钝的二傻子,但时铭却亲眼见过他冷笑着抓起一个人的头哐哐往墙上撞,然后边慢悠悠擦着手上的血,边蹲下去问道:“还狗叫吗?”

温柔的笑容里,都是残忍。

能把自己收拾得光艳亮丽坐在高档西餐厅品红酒,也能穿着大裤衩坐在街边乐呵呵撸烤串,时铭从没见过这样神奇的一个人。

偶尔露出孩子的天真憨态,又时常在笑容里让人嗅出嗜血的疯癫味道。

“盯着她别谈恋爱就行。”

时铭现在对时柠就只剩下这一个可怜的要求了,其余管不到,也懒得再管,考不上大学就出国留学。

反正他又不是养不起。

电话刚挂断,管家就捧着一封烫金的邀请函走了进来。

时铭连快递都不填时家,能送到这里的请柬肯定不是他的关系圈,至于邀请时家的人,那就更与他无关了,他父母只可能带那个草包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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